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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征集大数据领域专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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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大数据专家在我市大数据发展工作中的政策咨询、项目审查论证等技术支撑和决策参谋作用,更好推动全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扩大征集覆盖面,常态化征集大数据领域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主要职责

1.为我市大数据发展规划制定、政策制定、产业培育、应用推广、技术服务、重大事项决策等提供咨询意见

2.为我市大数据项目投资审查、项目报批、工程推进、项目管理、项目验收等提供咨询意见

3.承担或参与我市大数据相关课题研究、相关标准规范研制、相关技术研发推广、相关教育培训等工作

4.承担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推荐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2.热爱大数据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有奉献精神,本人自愿或同意参加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组织的各种信息化工作咨询、评审等会议和活动,并接受监督管理

3.从事与大数据相关的电子信息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数据技术、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相关领域工作或大数据相关管理、科研、咨询服务等工作年以上,精通大数据专业业务,熟悉大数据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五年以上及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在相关行政部门从事大数据、信息化领域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熟悉大数据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及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流程,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近三年内牵头开展大数据领域相关政策、课题研究,以及大数据领域相关产业发展、系统研发及推广应用等3项以上,且经副高级职称以上5名专家以上联名推荐的,可不受学历或职称限制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

6.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7.贵州省大数据专家库的在库专家经确认后可直接为市级大数据专家。

三、征集时间

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专家征集时间为2025918起,常态化征集(每月公示后入库)

四、征集方式

(一)申请推荐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单位推荐需推荐单位在征集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市内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原则上应经所在单位推荐。

(二)聘任程序

对推荐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大数据专家库入库专家拟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确定为大数据领域专家。

(三)电子申报方式征集

申请人需填写《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专家库推荐专家综合信息表》《六盘水市大数据局专家库推荐专家综合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12),连同本人学历、职称、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并将盖章版和可编辑版的电子档通过电子公文一体化办公平台协同事务或电子邮箱报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大数据发展中心。联系人陈晓雪联系电话0858-2180113,15286679540;电子邮箱:1526603118@qq.com。

附件:1.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专家库推荐专家综合信息表

   2.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专家库推荐专家综合信息汇总表



2025年9月18日

附件1: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专家库推荐专家综合信息表.doc

附件2:六盘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专家库推荐专家综合信息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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